关于规范用药和储药安全自查的通知
2022-11-21 00:00 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
关于规范用药和储药安全自查的通知
各会员单位:
近日,协会办公室收到相关部门转发的市民投诉,内容如下:“近日深圳各区(目前:福田、南山、宝安、龙华、龙岗、罗湖)有人蓄意将有毒害性的药物投放公园和小区等公共场所。其中就有通过嗅闻就对人体有害的老鼠药,属于已经被国家禁止使用的药类。人闻到了可能会出现头晕、头疼、迷糊等神经系统症状,甚至可引发慢性中毒,属于标准的毒药。该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,严重危害公共安全!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彻查此事!还深圳市民一个平安有序的生活环境!”。主管部门要求各协会展开一次用药和储药的安全检查。协会办公会议决定:各会员单位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》及其实施办法、《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》、《广东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》和《杀鼠剂安全使用准则 抗凝血类》(GB/T27777-2011)等国家文件和行业技术规范开展自查自纠,重点检查购买的药物三证(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、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)是否齐全,购买途径是否合法,储存是否符合规定、使用是否规范。
一、自查整改期: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。
二、自查对象:协会全体会员单位。
三、自查方式:各会员企业指定专人负责此次自查自纠工作,发现问题即时改正。如果在自查自纠过程遇到技术或其它困难的,需及时向协会反映情况,协会将委派专家到现场指导。整改期满,协会将组织专家进行抽查督导。
四、处罚:如果企业被投诉且被调查证实存在违规用药,协会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相应的警告、行业通报,能力等级证降级、注销等处罚,并将抄送相关政府备案。
协会联系电话:0755-22205836,联系人:游 媚。
深圳市有害生物防治协会
二○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